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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一般要写明哪些事项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7-12 16:15)    点击:240

遗嘱一般要写明哪些事项

1、立遗嘱的目的,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,应首先写明:我立本遗嘱,对我所有的财产,作如下处理:

2、对财产的具体处理,应写明财产的名称,数量及其所在地,遗留给何人,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,也可按财产写明。

3、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。

4、立遗嘱人、证明人、代笔人签名盖章,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、地点等。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,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,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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