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公证怎样办理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5-17 16:49) 点击:287 |
遗嘱公证怎样办理? (一)公民申办遗嘱公证,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别人代理。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,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。 (二)申办遗嘱公证,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: 1、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。如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。 2、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。如房屋产权证书、银行存折等。 3、书写遗嘱的草稿。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,或书写有困难,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,请公证员代书。 (三)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,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、询问当事人、作必要的调查了解,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,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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