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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公证怎样办理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5-17 16:49)    点击:287

遗嘱公证怎样办理?

(一)公民申办遗嘱公证,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别人代理。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,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。

(二)申办遗嘱公证,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:

1、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。如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。

2、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。如房屋产权证书、银行存折等。

3、书写遗嘱的草稿。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,或书写有困难,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,请公证员代书。

(三)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,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、询问当事人、作必要的调查了解,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,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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