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国军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10-27 12:10)    点击:368

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?

  1、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,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:

  (1) 女的实际需要;

  (2)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;

  (3)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。

  2、离婚后,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、母一方,根据收入状况分为:

  (1)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%-30%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%。这里的“月总收入”指工资总额,包括工资、奖金等。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;

  (2)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,参照法律确定。有特殊情况的,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、或子女残疾的,可适当增加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国军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国军律师,王国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国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93336230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国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廊坊律师 | 廊坊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国军律师主页,您是第26699位访客